#厦门发布促进对台交流合作十二条措施#
8月18日
厦门市发布
《促进对台交流合作十二条措施》
全文如下
1
举办两岸青年文化遗产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交流活动,推动闽南文化成为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的重要纽带。
2
举办两岸电力行业交流活动,开展厦金通电联网线路通道和建设方案研究。
3
加快推进大嶝LNG气源站配套管道建设,开展计量站建设前期研究。
4
持续推进厦金大桥(厦门段)建设,争取2026年底海上主线实现通车。开展厦金大桥(金门段)方案研究。
5
推进翔安国际机场配套客运码头建设,深化金门共用厦门新机场方案研究,预留金门专用航站楼及相关配套设施。
6
支持在厦门举办各类两岸农业经贸交流活动,积极推动台湾农渔产品与厦门相关企业、行业开展产销对接,打造台湾农渔产品集散中心,拓展台湾农渔产品销售渠道。
7
优化台湾地区渔船入境边防检查流程,快速办理入境边检手续,实行入出境边检手续网上预报预检,提供便利通关服务保障。
8
制定闽台特色供厦食品标准,开展两岸食品安全标准比对分析,为两岸食品生产经营及贸易企业提供标准指引。
9
充分发挥数字内容生产头部企业优势,引导台青参与数字内容创作人才实训,创作AI漫剧、微短剧在网络平台播出。
10
搭建两岸视听产业交流合作服务平台,打造台资视听企业“一站式”综合服务体系,支持台资企业参与内容开发创作,推动台湾业者参与大陆微短剧创作。
11
持续办好金鸡影展的海峡特别展映单元、金鸡电影市场的台湾电影推介会、海峡电影之夜等金鸡主体活动。通过国际影视版权服务平台,引入导向正确、内容健康的台湾小说及动漫IP,推动项目影视化改编,构建从版权交易到产业落地的服务生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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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一步宣传推广“首来台胞厦门服务包”,完善大陆赴台游客及来厦台胞“无忧返回”协助机制,在对台旅检口岸打造“一站式”边检便民驿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