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有网友发文称,湖南衡阳一老人身体不适在茶馆门口凳子上休息晕倒,店主帮扶送医后老人离世遭索赔10万元,最终在相关部门协调下支付了1.9万元,引发网友热议。
据@风芒新闻
报道,目击者邓先生介绍,事发后老板娘立刻上前施救,尝试掐人中,施救过程中还不慎摔了一跤。众人拨打120,历经个把小时抢救,老人最终抢救无效离世。
23日晚8时许,店主儿子删除了自己社交平台上发布的三条视频,并重新发布了一条消息称,“也许昨天需要一个答案,但是今天已经不需要了,这件事到此为止吧!”
记者注意到,店主儿子曾发布的视频显示,8月17日12时55分许,一名老人进入一家茶馆,在门口凳子上休息,很快晕倒,一名女士去扶,随后两人一起倒在地上,后在其他人帮助下将老人移至店门口。刚开始,女士一直扶着老人坐在地上,后又将老人平躺在地上,直到救护车到达将老人送上救护车。
视频配文称,扶老人的女士是自己母亲,事后老人离世,家属索赔10万元,在当地相关部门协调下赔了1.9万元,并要求备注“人道主义补偿款”。
此事引发众多网友关注和讨论。红星新闻记者发现,23日晚8时许,店主儿子删除了自己社交平台上发布的三条视频,并重新发布了一条消息称,“也许昨天需要一个答案,但是今天已经不需要了,这件事到此为止吧!”
同时,他发文称,发这些视频不奢望把钱要回来,可能这些钱需要一年的辛酸和汗水才能省下来,但是事情发生了家里也接受了。发这些视频是希望引起重视,普通人该如何去救助帮助那些有需求的人,如何选对方向地救,如何目标明确地救,如何大胆地救。
据新京报报道,双方在派出所协商两次,赔偿金额从10万元降到1.9万元后协商成功。辖区派出所证实,双方已协商成功,赔偿款已支付。
8月24日上午,记者联系上店主李先生,他回应称“已经处理好了”。同时,辖区街道办工作人员称“不太清楚此事,以上级通报为准”。
同一日,北京浩天(郑州)律师事务所刘芬宇律师表示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84条规定,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,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。这1.9万元是“人道主义补偿”,绝非“法定赔偿”。它是店主在现实压力下为避免纠纷作出的自愿让步,不代表承认过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