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逾期未履行缴纳5万元罚款的义务、且常规送达渠道失效,重庆金融监管局日前依法启动公告催告程序,向重庆农商行巴南支行原行长沈弢发出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。
据重庆金融监管局8月11日发布的公告,该局于2026年4月10日向沈弢公告送达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(渝金管罚决字〔2025〕29号),决定对其罚款5万元,依法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、理由、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。
截至2026年8月11日,沈弢仍未履行该局作出的行政决定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,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,现依法向当事人催告,在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该局领取催告书,逾期视为送达。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,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。
公告还提到,沈弢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对本催告进行陈述和申辩,可在收到催告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,逾期不陈述、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。
△重庆农商银行巴南支行。
沈弢被罚款5万元,源于2025年末重庆农商行系列罚单。2025年12月,重庆金融监管局一次性公布11张罚单,剑指重庆农商银行多项违法违规问题,包括贷款“三查”不尽职、对大额风险损失的调查和问责不到位、非现场统计数据差错、未核实保证金来源、滚动开票等,合计罚款870万元。与此同时,包括总行原行长舒静在内的多名高管被集中问责,其中两人被终身禁业,而沈弢对贷款三查不尽职部分问题负有责任,成为被追责的支行高管之一。
另据重庆金融监管局2026年4月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,经查,沈弢在重庆农商银行工作期间,对二手房按揭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部分问题负管理责任。彼时同样因预留联系方式及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,根据相关规定,重庆金融监管局依法向其公告送达。
沈弢没有公开简历,工商信息显示其担任重庆农商银行巴南支行行长的时间较短。据变更信息,巴南支行负责人2020年1月由周建华变更为沈弢,2021年10月由沈弢变更为刘建康。
湘财Plus注意到,重庆农商银行业务部原总经理彭涛、曾昌逊、授信审批部原总经理郑义、九龙坡支行原行长张崇义,也对贷款三查不尽职部分问题负有责任,同样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。截至目前,上述四名高管均未被监管发布催告文书。
统筹/新湘财 撰文/湘财Plu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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